| 因女友与其中断恋爱关系,一打工男子用一瓶汽油将“负情人”烧死。近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放火罪,判处这名男子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04年6月,在文登市一采石场打工的刘某经人介绍与乳山市女子李某结识并谈起了恋爱。此时,李某正与其丈夫闹离婚并分居,但对刘某一直谎称已经离婚。同年8月,李某又以刘某女友的身份跟随刘某返回老家探亲。而李某在返回乳山不久,就告诉刘某她已于7月份和乳山市夏村镇某村的于某结识并结婚,让刘某不要再找他。刘某一听大为恼怒,认为李某不但让他丢了面子,而且还花掉了他几千元现金,便在随后的几天里几次向李某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刘某决定对李某实施报复。
2004年8月26日晚10时许,刘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一矿泉水瓶汽油,在李某与于某熄灯睡觉后,从于某家后窗爬进屋内,在卧室门外将汽油点燃后逃离现场。结果李某被烧死,于某被烧成重伤。 |